裁判哨响,在禁区前沿判了一个任意球,你站在球前直接起脚把球踢进死角,回头却发现裁判示意进球无效——这球到底算不算?手机上看直播更方便,点这里开云1APP下载。
在平时的业余比赛里,这是经常引发争执的场景。不少平时常踢球的朋友,对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的界限并不十分清楚。搞懂两者的区别,不仅看球时更明白,自己在场上踢球时也能少走很多弯路。
误区一:只要把球踢进球门就算得分?
许多初学者以为任意球只要踢进网窝就能得分,这其实是最大的误解。
直接任意球确实允许罚球队员起脚直接破门。但间接任意球射出后,必须在进网前被场上除主罚者之外的另一名球员触及,进球才算有效。 这名球员可以是队友,也可以是对手的防守球员或门将。如果主罚者直接把间接任意球踢进对方球门,裁判会判进球无效,由防守方开球门球恢复比赛。
如果主罚者把任意球直接踢进了自家的球门呢?无论这是直接还是间接任意球,规则都明确规定不能直接计为乌龙球,裁判会判给对方一个角球。
误区二:看裁判平指还是上举只是习惯问题?
很多球友在场上不看裁判手势,全凭感觉踢,结果白白浪费良机。
裁判的肢体语言是区分这两种任意球最快的方法。判罚直接任意球时,裁判会单臂平举,指向进攻方向;判罚间接任意球时,裁判必须单臂垂直上举过头顶。
裁判的手势不是举一下就放下的。按照国际足球理事会的竞赛规则,裁判上举的手臂要一直保持到球踢出并且被另一名球员触及,或者球完全出界为止。在开云1的赛事技术讨论中,裁判专家也多次提到业余球员要学会抬头看裁判的手势,手臂高高举起时,千万别单脚直接闷向球门。
误区三:动作大就是直接任意球,动作小就是间接任意球?
有人觉得犯规动作狠不狠决定了判罚种类,其实核心依据是犯规的性质分类。
现代足球规则把犯规分得很细。直接任意球通常对应的是针对对方球员身体的草率、鲁莽或使用过分力量的动作,比如踢人、绊摔、跳向对方、冲撞、推人,以及除了门将在本方禁区外的手球违规。这些犯规具有明显的身体侵害性。
间接任意球则大多针对没有实质身体剧烈冲撞的技术型违规,或者违反体育精神的动作。典型的包括危险动作(例如抬脚过高贴近对方头部争顶)、阻挡对方行进、阻碍门将发球。此外,门将违规也是间接任意球的大户:门将用手接己方球员故意脚背或脚内侧回传的球、手持球超过规定时间等,都会被就地判罚间接任意球。
误区四:禁区里面犯规只有点球一种可能?
在很多球友的印象里,只要在防守方禁区内犯规,要么不吹,吹了就是点球。这也是一个典型误区。
防守球员如果在己方禁区内做出了应判直接任意球的犯规动作,裁判确实会判罚点球。 可是,如果防守方在禁区内犯下的是间接任意球的过错,比赛并不会走向点球点。
比如在某场比赛中,后卫在禁区内情急之下用脚把球回传,门将慌乱中直接用手把球抱住。裁判哨响,这不能判点球,而要在门将用手触球的地点设立间接任意球。如果犯规地点在小禁区内,则移到离犯规地点最近的平行于球门线的小禁区线上进行。面对这种禁区内极近距离的间接任意球,防守方全队往往要手挽手退到球门线上堵门,进攻方则必须由一人轻拨、另一人爆射,场面往往极其紧凑。
误区五:这两条规则从足球诞生起就分得这么清楚?
现代人习惯了非此即彼的判罚,但在十九世纪中后期的现代足球规则初创期,并没有直接与间接的区分。
早期足球规则里,任意球的概念非常简单,只要判罚就能直接踢。但随着比赛对抗加剧,人们发现某些非恶意的技术犯规如果轻易送给对方直接射门的机会,对防守方惩罚过重,比赛也容易被频繁的直接轰门割裂。
二十世纪初,足球规则制定者正式引入了间接任意球的概念,将暴力犯规与一般技战术违规拆分开来。规则随后不断修正,比如上世纪末为了加快比赛节奏、遏制消极拖延,官方正式出台了禁止门将用手接己方回传球的条款,并将其纳入间接任意球的惩处范畴。规则演变的本质,是用惩罚梯度的差异来平衡比赛的流畅度与对抗的安全性。
这种梯度设计让比赛拥有了弹性:伤害对手身体的行为受到直接攻门的严惩,而战术违规既得到了纠正,又给攻守双方留出了充满变数的二次配合博弈空间。
搞懂了皮球飞进网窝前需要跨越的这一道触碰规则,你在绿茵场上的每一次起脚才能真正做到心中有数。